一、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是否能认定为工伤
若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且不负主要责任,则可认定为工伤。若非上下班途中或劳动者对事故负主要责任,则不认定为工伤。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规定,职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,可认定为工伤: 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伤害; (二)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; 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职责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; (四)患有职业病; (五)因工作外出期间受伤或失踪; (六)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; (七)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
二、电动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
电动车与机动车事故发生时,驾驶人应立即停车、保护现场;如导致人员伤亡,应立即抢救伤员并报告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。其他道路事故处理流程详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条。
若事实和原因无争议,未导致人员伤亡且仅轻微财产损失,当事人可协商处理后撤离现场;有争议则需报告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。
三、交通肇事责任认定后是否可复核
交通肇事责任认定后不可重新认定,但可申请复核。当事人对认定或事故证明有异议,须在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。逾期不受理。详见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七十一条。